每日主打故人風清:文化名人的背影限量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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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書店 辛亥至今已越百年。百年中國留下了無數的傳奇和數不盡的辛酸。《故人風清:文化名人的背影》鉤沉民國以來二十三位文化名人生平和傳奇經歷,他們或為學界泰斗,或為藝苑領袖,或為軍政要員,或為文壇祭酒——馬寅初、茅以升、季羨林、張充和、王世襄、張伯駒、楊憲益、余光中、黃裳、袁寒雲、蔣廷黻、溥儒、張治中、孫立人、呂碧城、翁文灝、施士元、廖冰兄、呂恩、劉紹唐、夏志清、顧正秋、余大雄。
他們有的雖已遠去,然音容、余緒尚存;有的非但健在,且活躍在海峽兩岸或大洋彼岸的文學、藝術舞台上。在對他們人生運命的勾畫中,有沉痛歷史可資殷鑒,有亮節高風足以仰博客來網路書店瞻,有名士風流讓人慨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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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 張昌華
- 出版社: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12/03/01
- 語言: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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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好嗎?讓孩子做家事來賺取零用錢
【華人健康網文/菜媽的親職教養部落格李顯文老師】不少父母都曾問過我:可以讓孩子做家事來賺取零用錢嗎?或者在知道我極力鼓吹父母應該從小(孩子上小一開始)就主動給孩子零用錢後,產生這樣的疑問:這會不會讓孩子有「不勞而獲」的感覺?
好嗎?讓孩子做家事來賺取零用錢
面對提出這樣的問題或是有這種疑惑的父母,我都會請他們思考一下:如果你是一個家庭主婦,你的先生給你家用或是給你錢花用,是以你為這個家做了多少家務來計算,你的感覺如何?所以操持家務是你不得不「為五斗米折腰」的被迫選擇?還是基於你對家庭的責任與愛——希望提供最愛的家人更舒適、溫馨的居住環境而主動的付出?
領取零用錢是權力 分擔家事是義務!
如果前者讓你感覺很糟糕,後者才是你操持家務(無論喜歡與否)的主因,那麼孩子也會有相同的感覺、應該如此被教導——領取零用錢,是每一個(有消費需要)家人的權力;分擔家事,則是每一個家人的義務。
否則父母想用零用錢做為誘因促使孩子做家務,極可能在孩子長至青少年時,聽到孩子這樣對你說:「我可以去外面賺零用錢(年滿16歲就可以在外打工,可以挑工作、挑僱主,還可以認識許多同年齡的異性朋友),所以家事,我——不——做——了!」這,應該絕非父母讓孩子做家務的初衷吧?
而要讓孩子瞭解「沒有不勞而獲的事」,更需要透過給孩子零用錢才更易於教會他這點。
好嗎?讓孩子做家事來賺取零用錢
我的一個朋友有一天打電話急著找我,因為她讀高一的女兒列了一張清單給爸媽,並告知說即將到來的動漫展有她鎖定想買的東西,但是她存的錢不太夠,那張清單就是把父母負責的家務條列上不同的金額,她想以代勞父母的家事來賺取不足的費用…朋友問我:「這樣好嗎?讓孩子做家事賺錢?親子這樣會不會太『明算賬』了?」
我知道朋友一向都有給孩子零用錢,且她家的孩子平日也都有需負責的家務,那麼孩子願意以做份內之外的家事來賺取所需,不正代表她已經明白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」嗎?這麼棒的孩子,父母不是應該要好好讚賞和成全她?
「凡事皆非不勞而獲」!正確給予需求觀!
父母如果從小就給孩子零用錢,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教會孩子這一點——當孩子想買什麼東西卻不夠錢的時候,父母可以先代墊再讓孩子(用零用錢)分期償還,或是請他做額外的勞務來賺取不足的金錢。
也就是要讓孩子知道:父母只有提供他需要(need)的責任,絕對沒有滿足他想要(want)的義務。因此他有任何慾望想獲得的東西,都應該靠自己「省吃儉用也行、勞役付出也可」的去自行滿足和解決——這才是教導孩子「凡事皆非不勞而獲」最好的方法。
所以孩子應該擁有可任意支配、消費的零用錢(因此零用錢絕不是孩子的早餐費或點心錢),也有協助分擔家務的責任,兩者間沒有必然的關聯性,都是做為家中一分子所該享有和應承擔的權力與義務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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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好嗎-讓孩子做家事來賺取零用錢-0432048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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